【攝影比賽資訊】 淡水-絕景攝影邀請賽

Published on 
 2021 年 6 月 24 日
一、活動時間:
2021/04/21(三)至2021/06/30(三)
 
 
二、參賽資格:
不需繳交報名費,不限國籍,凡年滿十八歲以上(即民國92年4月20日前出生)之攝影愛好者均可參加。另外,若未滿二十歲之參賽者,需有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。每人不限投件張數,分為社會組與學生組,參賽者僅能擇其中一組報名,不得跨組。
 
 
三、攝影主題:
2021年淡水八景4.0票選活動候選景點。
(請參照2021年淡水八景4.0官方網站規定中擇任一景點或多景點進行拍攝)
 
四、作品規格與參賽規則:
使用媒材:任何拍攝照片之器材(數位相機、傳統相機、手機等)皆可。
參賽作品不拘彩色或黑白照片,應為數位格式,檔案大小為1000萬畫素以上,解析度3000*3600pixel以上之JPG或TIFF檔,以光碟、隨身碟等形式保存或以EMAIL(寄至[email protected])提供。並將作品沖洗成6*8或6*9吋之照片,於背面黏貼作品標籤(附件三),並檢附報名表(附件一)及同意書(附件二)。參賽作品需於110年5月25日前,一律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永和區中山路一段26號B1(慈暉文教基金會-秘書室收),恕不受理親自送件
作品需保留檔案之原始 EXIF 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或傳統相機之底片原始掃描檔案。
作品不得有疊片、翻拍拷貝、電腦合成、人工加色及數位修改,並應備份燒錄成光碟與比賽照片一起繳交。主、承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提出影像原始檔(RAW),以判定影像是否經過加工。主、承辦單位有權判定加工攝影作品所採用之數位後製是否符合規則。若參賽者未能於主辦單位提出要求後五天內提供相關資料,該作品將被取消參賽資格。
不得抄襲或盜用他人作品。作品規格未符合參賽辦法,或經發現為抄襲盜用他人作品者,將予以取消參賽資格,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,與主、協辦單位無涉。經評選獲獎者,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所有參賽作品一稿不得多投。作品不論是否獲獎,一律不予發還,由承辦單位留存。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,主、承、協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。
附件一報名表:請確實填寫每格欄位,並以A4紙列印
五、攝影及收件日期:
限2020年3月以後之作品,即日起收件至2021年6月30日(以郵戳為憑)。
 
 
六、郵寄地址:
(234)新北市永和區中山路一段26號B1,慈暉文教基金會-秘書室收,並註明「淡水八景4.0攝影比賽」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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